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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活动场馆建设应得到财政支持

——访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杨庆蔚
2000-11-2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国家计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杨庆蔚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近年来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在有长足发展的同时,也确实存在规模、数量、布局难以满足两亿多青少年学生健康发展需要的问题。他认为,在搞好规划布局的基础上,政府应拿出适当投资,加快建设。

他说,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与社会活动场所一样,带有公共性、公益性、非嬴利性的特点,其管理或建设应得到财政支持。地方财政应适当拨付一定经费,中央财政在规划布局的基础上,合理拨付。从经济发展水平看,东部大中城市在这方面应该没有问题,关键是要解决认识问题,从思想观念上合理引导。由于社会需要资金的地方很多,一些地方还存在资金不到位,该拨没拨的问题。这方面的合理财政支出一定要确保,对确有困难的,中央财政也会帮助解决。

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与建设,主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国家和中央财政投入主要放在中西部贫困地区,转移支付,适当给些引导帮助。当然还需各部门协调配合,通力合作。比如教育部门应该更科学、有效地组织课余活动,使之更有吸引力、更符合青少年特点;而政府部门则需加强管理,像把现有场所挤做他用的,要立即整顿,恢复其应有的功能。

此外,他还建议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应与已有的社会公共活动场所相互协调、统一,把现有的设施充分利用好。已有这些设施的城市,应及早研究制定如何面向青少年开放的具体办法,而不能只考虑经济收益。事实上这类社会服务如果规划管理得好,也一样能够得到市场的回报,维持正常运营。

编后连日来,本报刊发的关于“重视青少年活动场所管理”的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各界读者尤其是教育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一些读者还来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说明,只要社会各个方面充分重视,形成合力,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和建设的办法还是有的,关键在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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